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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线路检测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4-08-18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字号:[ ]

 

(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可研等有关材料申报项目

环保部门现场初勘,结合申报材料核实环评等级,征询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初审意见

确定为《登记表》项目

确定为《报告表》项目

确定为《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登记表

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报告表》

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报告书》初审稿

 

环保部门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建设单位邀请环保部门专家召开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对《登记表》进行补充、完善

环保部门根据评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并反馈环评单位

环保局窗口受理

不予受理

条件不符

局领导审核签发

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表(书)编写(修改)质量进行审核

环评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报环保部门

不通过

返回上一步

通过

 

大厅窗口办理批复

建设单位签收登记表、报告表(书)的批复文件

 

(二)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向县、市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

县、市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预审核

地区环保局受理试生产申请

预审核通过

局领导审核签发

预审核不通过

返回上一步

 

大厅窗口办理批复

建设单位签收试生产批复文件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批复工作流程。

 

同意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试生产批复文件下发15个工作日内,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和地区环境监测站要进入项目建设现场,加强跟踪监管和技术服务工作

查找问题

提出建议,一次性告知

有问题

试生产期限3个月

到期,不具备验收条件

申请延长试生产一年

仍不具备验收条件

停产整顿

具备验收条件,试生产审批后2个月内

对地区审批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委托申请》

县市环保局、分局审批的项目向地区环保局申请

审批环保部门向地区环境监测站下达监测验收任务书

审核通过

建设单位向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

审批的环保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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