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公示公告 法规标准 污染控制 日常办公 环保产业 办事指南 党务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管理 规划计划 环境信息公开 监督性监测信息
? 今天是 ?
关于对新疆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库车商业中心·正合嘉园建设项目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6-01-0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57365线路检测中心拟对新疆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库车商业中心·正合嘉园建设项目(库车南建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6日-2015年1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57365线路检测中心联系电话:0997-2686072(兼传真)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10号

  邮编:843000

2016年1月4日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备注

1

新疆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库车商业中心·正合嘉园建设项目(库车南建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库车县文化东路以南,规划路以东,五一北路以西

新疆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

主要建设地上六层,地下 一层住宅楼(楼号为5#、6#、7#、14#、15#、16#);一栋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住宅楼(楼号为21#)。

(一)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和废渣;项目完工后场地进行了清理和平整;(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三)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堆放、分类收集,并能够及时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防止恶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根据57365线路检测中心出具的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阿地环函字[2013]333号)要求建设项目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进行冬季供暖,但实际项目6#、7#、14#、15#四栋楼采取壁挂炉冬季取暖,5#、16#、21#三栋楼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用于冬季采暖。

根据库车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说明》显示:由于6#、7#、14#、15#四栋楼竣工交付使用时,由于库车县集中供热管线没有到位,征收户又必须当年办理入住,经库车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同意,将6#、7#、14#、15#四栋楼采取壁挂炉方式采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承办:新疆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
技术支持:新疆阿克苏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908号????联系电话:0997-213246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